杭州住房公积金政策有调整

发表时间:2022-06-06 10:30

6月6日晚,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《有关实施住房公积金分阶段支持现行政策的通告》。相关事宜如下所示:

一、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公司,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艰难的,在与员工充足商议的条件下,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公会探讨根据并递交决议书,可申请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,期满后开展补交。

在这段时间,缴存员工正常的获取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,缴存时长持续测算,不会受到缓缴危害。

二、受新冠肺炎新冠疫情直接影响的缴存人,不可以正常的还款住房公积金借款的,可申请办理未作贷款逾期解决,不当作贷款逾期纪录申报个人征信单位。

三、增加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子获取幅度,缴存人可按月获取住房公积金余额,获取额度按原有规范上调25%明确,实际为:杭州主城区(含萧山区、余杭区、临平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)为1500元/月,桐庐县为1050元/月,淳安县为750元/月,建德市为600元/月。

以上支持现行政策自发性文生效日实施,实施期限待定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实际实施方案由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制订。我国、省、市颁布有关新的支持现行政策,一并阅签。